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增加社宅弱勢保障至40%
社宅免稅、公益出租人減稅,刪除以一次為限
住宅法修正案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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增加社宅弱勢保障至40%
社宅免稅、公益出租人減稅,刪除以一次為限
住宅法修正案出委員會了

五年大修一次的住宅法,在沒有保留政黨協商的前提下出內政委員會了!

說重點:

✅提高社宅弱勢比例:住宅法第4條第一項弱勢比例,提高至40%。這次朝野有共識,在解決量體仍然不足,優先照顧弱勢,並確保推動順利,大家認同經濟或社會弱勢者的比例從現行30%提高至40%。

✅租稅優惠政策的延續性:有關社會住宅的地價稅及房屋稅(22條),以及公益出租人(15條)、包租代管(23條)的所得稅減免,相關各項租稅條文,均刪除”並以一次為限”,避免政策不確定性。並提高公益出租人及包租代管屋主的免稅額至1.5萬。

✅由中央訂定社宅租金收費原則:目前各縣市社宅租金的計算方式不一,無法反應承租者可負擔能力,所以本席提案修改第25條授權中央,應參考民眾可負擔租金的精神予以設計定價公式,訂定分級收費原則。

✅由中央補助基本居住水準清查作業:增列第40條第四項,由中央主管機關補助縣市辦理不符基本居住稅準清查作業。

謝謝所有推動及關注住宅政策的民間團體住盟、OURS、崔媽媽的努力。

同時也辛苦內政部花敬群次長、營建署吳欣修署長、陳繼鳴副署長、歐正興組長等人,積極推動並協調這次的修法。在法律框架、財政部堅持、地方政府推動阻力及民間團體的壓力,有今天的成果實屬不易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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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玉琴第九屆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,為社會福利(老人福利、長期照護)專業代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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